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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金网 财税资讯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有什么区别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有什么区别

普金小编 2018.1.24
来源:普金网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资产类的重要科目之一,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本科目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那么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又有什么区别呢?

一、长期股权投资与金融资产的区别主要在于:

①持有的期限不同,长期股权投资着眼于长期;

②目的不同,长期股权投资着眼于控制或重大影响,金融资产着眼于出售获利;

③长期股权投资除存在活跃市场价格外还包括没有活跃市场价格的权益投资,金融资产均为存在活跃市场价格或相对固定报价。

⑵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转换可能。

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定义,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只能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可以转为长期股权投资。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核算

核算步骤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包括三个步骤:

⑴取得

⑵持有期间

⑶处置

具体简述如下:

⑴取得时,分三种情况:

a.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

b.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

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c.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股利/利息

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⑵持有期间 持有期间有二件事:

①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时,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具体分录如下:

⑴收到买价中包含的股利/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利息

⑵确认持有期间享有的股利/利息

借:应收股利/利息

贷: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利息

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B/S表日按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余额(双方向的调整)

⑴B/S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⑵B/S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⑶处置时 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处置时的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分步确认投资收益)

⑴按售价与账面余额之差确认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⑵按初始成本与账面余额之差确认投资收益/损失

借:(或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或借)投资收益


6.【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

每年的汇算清缴季,会计人员都会面临业务招待费的问题,如何税前扣除?如何调整?到底哪些属于业务招待费?等等涉税问题,在此将12个招待费汇缴问题整理如下,供大家分享:

问题1

疑问:

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提醒:

60%和5‰,遵循孰低的原则。

问题2

疑问:

某企业2017年度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30万元,业务招待费如何纳税调增?

答复:

可以分为四步来计算

1、30万元×60% = 18万元

2、1000万元×5‰ = 5万元

3、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5万元

4、年度所得税清算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5万元。计算公式:(30万元-5万元)= 25万元。

提醒:

业务招待费扣除采用“双限额”,“两者相权取其轻”,主要是考虑到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之间难以区分的因素。

问题3

疑问:

公司一直处于筹办期,2017年一点营业收入也没有,请问发生的业务招待费6万元如何账务处理?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复:

企业在筹建期间,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账务处理可以有两种

方式一: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6万元

贷:库存现金 6万元

方式二: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6万元

贷:库存现金 6万元

提醒:

(1)筹办期的业务招待费仅受发生额比例限制。筹办期,一般认为是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

(2)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问题4

疑问:

业务招待费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里的营业收入是否包括公司的营业外收入?

答复:

一般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为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特别注意: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提醒:

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问题5

疑问:

业务招待费除了包括餐费以外,还有哪些?

答复:

(1)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5)一些设立内部食堂的企业,在为其内部职工提供工作餐的同时,负责招待一些外部客人的费用也属于业务招待费。

提醒:

业务招待费包括餐费,但餐费不一定都是业务招待费。

问题6

疑问:

员工出差时的餐费属于属于业务招待费?

答复:

员工因公出差,在外自己就餐,符合条件的餐费列入差旅费,是允许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提醒:

出差宴请客户的餐费,属于业务招待费的范围。

问题7

疑问:

业务招待费中的礼品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规定,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但如果是向本公司的员工发放庆典礼金、礼品,则应当与发放当月的工资一起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8

疑问:

礼品支出一定属于业务招待费吗?

答复:

不一定,招待礼品属于业务招待费,但是宣传礼品属于业务宣传费。

提醒: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问题9

疑问:

务招待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答复:

不得抵扣增值税。它属于个人消费,所以业务招待费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

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中,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易应酬属于个人消费。

问题10

疑问:

当年度超过规定标准的业务招待费能否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税前扣除?

答复:

不可以。

提醒: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公益性捐赠支出等超过规定标准的业务招待费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税前扣除。

问题11

疑问:

住宿费发票一定计入差旅费吗?

答复:

不一定,招待客户的住宿费属于业务招待费,员工因公出差的住宿费属于差旅费,职工旅游的住宿费属于职工福利费。

提醒:

同样取得一张费用单据,用途不同,会计处理就不同,税务处理也不一样,产生的涉税风险也不同。

问题12

疑问:

公司购买酒水用于接待客户取得专票能否抵扣?

答复:

公司购买酒水用于接待客户属于业务招待费,属于个人消费,不得抵扣增值税。

提醒:

若是酒店购买酒水用于顾客消费的,可以抵扣,不属于业务招待费,属于正常的经营成本;

若是经营酒水销售的商贸公司购买酒水用于销售,可以抵扣,不属于业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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