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大家都认为,我们做财务做会计的就是每天坐在独立办公室里,掌管着财务章,登记每笔账目,有人拿着发票过来就给报销,每个月跑几次银行和税务局。
公司业务与我们似乎没什么直接关系,公司每接一个项目,每签一份合同,那都是业务员的功劳,没有我们什么事。
通常人们只看到以上这些表面事件。实际上,税收贯穿于企业整个业务流程中,业务产生于合同,同样合同也会决定税务。不同的业务流程和业务模式,会带来不同的税收,也就是业务决定税务。企业财务会计人员要进入业务,了解业务,才可以最大限度降低税务负担!
不信?我们来看看这个案例——
案例
A公司为租车行,单一提供车辆租赁业务。
B公司同为租车行,提供租车服务,同时提供司机服务,具有承运资格。
解析
同样是租赁汽车:
若是只租赁车辆不带司机,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因此A公司申报时按照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申报缴纳增值税。
若是既租车也带着司机,有承运资格,属于交通运输服务。因此,B公司申报时按照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1%申报缴纳增值税。
依据
《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附件1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申报填写
A公司增值税销项填写:
B公司增值税销项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