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请 登录 免费注册

普金网 财税资讯申报 二手车交易市场出售公司车辆怎么进行纳税申报

二手车交易市场出售公司车辆怎么进行纳税申报

普金小编 2017.12.07 10:16:59
来源:普金网

例如公司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出售了公用行政车辆,原价98万,使用了三年,现在以20万价格出售,发票是二手车交易市场
开具的。公司要怎么进行纳税申报?

需要根据购入的时间确定如何缴纳增值税。

购置时间:2013年8月1日以前

出售时间:2014年7月1日以后

计税方法: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
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
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2013年8月1日以后购入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不论其购入时是否取得进项抵扣发票,也不论其是否已抵扣进项税
额,都应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
〕37号)第一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该通
知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九)项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
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该附件第二条第(一)项第2目规定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2《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八)项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
之日(含)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延续了财税〔2013〕37号文件的规定。

因此,纳税人销售2013年8月1日以后购入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不论其购入时是否取得进项抵扣发票,也不论其是否已抵扣
进项税额,都应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微信扫扫关注我,惊喜有很多!

普金网

普金网,是向企业提供金融、财务、税务全方位产品及优质服务的互联网交易平台,是深受广大中小微型企业欢迎的金财税五星管家!

四大服务 : 金融服务、中介服务、培训服务、体检服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