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购发票时,税务机关会如何核定单次(月)领用数量?
答:一般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合适的领购最高数量。税务机关会依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行业特点、开具发票特殊性等因素,结合下述情况核定发票基本月供应量。
(2)纳税信用级别为B和未评定信用等级的一般纳税人参考下述标准核定发票数量:
①初次办理票种核定的一般纳税人,核定的每月最高领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5份,企业有特殊需求的,经办税服务大厅负责人同意,可适当放宽每月最高领票数量。
②对其他纳税人,按上年度销售额标准,结合审批的最高开票限额,核定每月最高领票数量。
③对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每次核定发放的专用发票数量不超过25份。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D级的一般纳税人,核定的每月最高领票数量不超过25份。一般纳税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审核,可适当放宽每月最高领票数量。
2.发票领购数量是不是核定的越多越好?
回答:不是。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将可能告知纳税人票种核定数量偏高,并要求纳税人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说明理由,对不提交材料或说明理由不充分的,可参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开票数量、月最高开票数量重新核定。
①连续6个月销售申报额为0的;
②月最高开票数量小于核定最高领票数量20%的。
3.税务机关如何核定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
答:税务机关一般依据以下标准核定增值税专用最高开票限额:
(1)纳税信用级别为A的一般纳税人,根据一般纳税人需要核定。
①初次办理最高开票限额的一般纳税人,最高开票限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万元,纳税人有特殊需求的,经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同意,可适当放宽。
②对其他纳税人,按上年度销售额标准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年销售额按年换算。其中年销售额在1000万以上的,可授权最高开票限额为100万元;年销售额在1亿以上的,可授权最高开票限额为1000万元;年销售额在10亿以上的,可授权最高开票限额为1亿元;
③纳税信用级别为C、D的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纳税人有特殊需求的,经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同意,可适当放宽。
④对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目前实行限额发售管理,其中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10万元;其他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核定。每次核定发放的专用发票数量不超过25份。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D级的一般纳税人,核定的每月最高领票数量不超过25份。一般纳税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审核,可适当放宽每月最高领票数量。
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没有明确规定,各地的执行尺度有所差别,部分地区会参照专用发票进行管理普通发票,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4.离线开票时限和总金额是什么?税务机关如何核定?
答:离线开票时限是指自第一份离线发票开具时间起计算可离线开具的最长时限;离线开票总金额是指可开具离线发票的累积不含税总金额,离线开票总金额按不同票种分别计算。
纳税人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在线开票的,在税务机关设定的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范围内仍可开票,超限将无法开具发票。纳税人开具发票次月仍未连通网络上传已开具发票明细数据的,也将无法开具发票。纳税人需连通网络上传发票后方可开票,若仍无法连通网络的需携带专用设备到税务机关进行征期报税或非征期报税后方可开票。
纳税人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总金额的设定标准及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5.是否必须抄报税后才能领购发票?
答:是。目前增值税发票升级版不需要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报税,在次月申报期内登陆升级版网络即可将上月开具发票汇总情况报税,如申报期内未操作或者无法操作的,则企业需持有专用系统到税务机关报税后才能领购发票。
6.是否需要将已有发票开具完毕并验旧后才能领购发票?
答:不是。当领购的发票小于持票最高数量和每月最高领购发票数量,企业可以直接持有《发票领购簿》和专用设备到税务机关领购发票,购买最大数量为持票最高数量与实际持有数量差额。除此以外,需要将发票开具完毕(或缴销)并验旧后领购发票。
7.持票最高数量和每月最高领购发票数量的关系是什么?
答:初次核定时持票最高数量和每月最高领购发票数量一般是一致的,但是当企业有特殊需求需要大量增票的时候,税务机关会从风险把控角度,有选择性的将持票最高数量和每月最高领购发票数量进行区分,一般持票最高数量小于每月最高领购发票数量,这样既能够满足企业经营需要,同时也能最大程度避免和控制风险。
8.房地产企业需要发票版面较大,初次核定的版面不符合经营需要如何处理?
答:作为房地产企业需要发票版面较大,既可以在初次申领发票时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较大金额(大于10万),由办税服务大厅负责人确认后核定最高开票限额;也可将初次申请的发票开具完成后申请发票增版,以适应经营需要。
9.申请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超过10万的,税务机关是否会实地查验?
答:不一定。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要事前进行实地查验。但未要求超过10万元的必须进行实地查验。税务机关一般处理方式会采用与企业约谈,了解其实际经营状况和开票需求,符合企业实际需要的予以审批同意。
10.“三证合一”将税务登记号变更为社会信用代码,发票领购具体流程?
答:
(1)首先企业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至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发放新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证件。
(2)纳税人持有新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证件到税务机关变更纳税识别号(金税三期系统实现工商部门与税务系统数据自动传输后,税务机关可直接变更企业识别号)。
(3)持税控专用设备、发票领购簿、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和开具的最后一份发票,由税务机关变更税控专用设备信息,发放新的发票领购簿,对已有发票缴销后重新领购发票。
(4)重新与税务机关、银行签订扣缴税款的三方协议,刻印新社会信用代码的发票专用章(该事项可在变更纳税识别号后直接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三证合一原税号下开具和认证的发票在新号码下可能无法正常申报。建议在申报期结束后,在没有新的进项发票和开具发票情况下办理三证合一事项,并在事项全部完成后取得新社会信用代码下的进项发票并开具相应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