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会计人员越来越意识到签订合同对于纳税的重要性。
毫不夸张地说:
签订合同,就是一张通往天堂和地狱的门票,签好了就成了纳税筹划的天堂,签不好将成为多交错缴的地狱。
也可以这样说:
税不是会计算出来的,而是合同签出来的,怎么签合同就会怎么交税;
总之:
合同影响流程、合同影响业务、合同影响税收。
案例
合同签订方式一:
上海某有限公司与福州电器销售公司签订了一笔电器购销合同,在合同中注明的货物含税金额总计11700万元。
提醒:
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以合同所载金额(此方式中即含税金额11700)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应纳印花税=11700万元*0.03%=35100元
合同签订方式二:
上海技术有限公司与福州电器销售公司签订了一笔电器购销合同,在合同中注明的货物不含税金额10000万元,增值税额1700万元。
提醒:
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此方式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北京地方税务局网站局长信箱栏目在2016年9月21日答复纳税人关于“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金额包含增值税税额吗?”的提问,回复:若合同分别列明购销金额及增值税额,仅就购销金额计算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10000万元*0.03%=30000元
比第一种合同签订方式节省印花税=35100元-30000元=5100元
总结
对于按合同金额计征印花税的情形下,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参考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购销合同印花税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3) 北京地方税务局网站局长信箱栏目在2016年9月21日答复纳税人关于“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金额包含增值税税额吗?”的提问,再次回复明确,购销合同按照购销金额的0.3‰贴花,若合同分别列明购销金额及增值税额,仅就购销金额计算印花税;若购销金额中含有增值税额,则直接按购销金额计算印花税,不再扣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