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分析工作从搜集税收统计数据开始。人们要从数量上认识客观现象,就必须通过调查或实验来搜集数据。税收统计数据搜集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向调查对象搜集反映调查单位的税收统计资料,一般称为原始资料,又称为初始资料;另一种根据研究的目的搜集已经加工、整理过的说明总体现象的资料,一般称为次级资料或第二手资料。对原始资料的搜集亦称为税收统计调查。
1、间接的税收分析资料来源
(1)公开出版物:各种《 统计年鉴》、统计月报、报纸、杂志等。
(2)有关机关的信息通报、纳税人申报的有关资料。
(3)网络。
例如:与税源密切相关的地区生产总值(GDP)、工商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产品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总额、物价指数、工业用电量等综合性经济数据,主要来源于统计部门统计年鉴、月度统计报表及其他经济部门统计报表。
税务机关所辖企业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利润、应征税收、库存、成本、折旧等各类企业微观经济指标,主要来源于纳税申报表以及有关征管法规规定纳税人上报的财务报表。
2、直接的税收分析资料来源——税收统计调查
税收统计调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定期税收统计报表。又称“统计报表制度”,它是以原始记录为依据,按照规定的表格形式、时间和程序,自下而上系统地向各级领导部门提供资料的一种组织形式。
(2)专门税收统计调查。它是为了某一特定目的和要求,专门组织的一种搜集税收统计资料的调查形式。其目的就是研究税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它是定期统计报表调查的必要补充。专门税收统计调查又可分为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等。